多從商業角度考慮歐式建筑
廖承軍(全國房地產經理人聯盟地產研究員):
從我的角度來看,如果把歐洲上千年歷史的建筑文化拿到中國來,說我們準備拿它來做保障房建設,這肯定不可能。歐式建筑有各種各樣的風格和獨特的歷史傳承,這種風格存在于我們的住宅中,肯定不光是附庸風雅,它肯定是針對著我們的人群,某一類型的人群。
如何把歐式建筑的歷史文化融入到我們的建筑體系中,也許在于我們的設計單位對于歐式建筑設計的把握中。但從客戶的角度而言,對于歐式建筑,很多時候,首先可能會抓住它的外形;其次,講究一個氛圍,這個氛圍取決于它的配套、它所處的位置、它的園林設計、社區的人文把握。
我以為,從商業角度來說,并沒有必要把歐式建筑賦予太多的文化上的色彩。如果可能的話,我希望更多的從商業角度考慮到歐式建筑在一個具體的房地產項目中的影響力。至于是什么樣的風格,只能說不同的地方有它不同的歷史文化。比如說青島,從1898年劃歸到德國做殖民地,大量的建筑是德國建筑;天津很多是以意式風格;哈爾濱是俄式風格;北京如果單純從某一個項目來說,把它做成任何一種歐式建筑都不為過。因為從商業角度來說,主要關注的是目標客戶群體的需要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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